辦理流程來源:省殘聯組聯處發布時間:2020-09-02 切換背景色: 字體大小: 大 中 小 1.申請。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鄉鎮(街道)殘聯或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如實填寫申請表、評定表。2.評定。由當地殘聯和衛生健康部門共同指定的評殘機構(一般為縣級或縣級以上醫院)對申請人進行殘疾評定,填寫評定表并加蓋公章。3、審核、辦證。縣級殘聯對辦證申請材料、受理程序、殘疾評定結論和公示結果進行審核,并在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予以辦證。評定結論不符合殘疾標準的,不予辦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