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殘疾人專項調查入戶登記督導情況通報
根據省專項調查辦公室、省殘聯統一安排,省專項調查督導組結合全省殘疾人工作目標管理考核,對殘疾人專項調查入戶登記工作進行了全面檢查督導。從總體情況看,各級能夠按照全省殘疾人專項調查工作方案和《關于認真做好殘疾人專項調查入戶登記工作的通知》(甘殘聯發[2014] 112號)安排開展入戶登記工作,領導高度重視,調查隊伍到位,基本用品齊備,工作機制健全,絕大多數地區進展順利,并取得初步成效。但是,由于調查表登記內容邏輯性強、政策業務知識點多,加之入戶遇到的情況雜,一些調查員、殘疾人不了解殘疾人保障服務政策項目等因素,以致在調查登記中出現一定的誤差、缺漏等問題。根據全國專項調查現場調查登記督導情況,結合我省在督導檢查中發現的有關問題,現提出如下改進意見和要求,請各地結合實際,有針對地進行檢查對照,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確保入戶調查工作質量。
一、憑印象隨意代填調查表的問題。有的地方沒有按照《殘疾人調查底冊》全部進行入戶登記,存在調查員對居住偏遠的對象不去入戶、憑印象隨意代填調查表的現象,直接影響調查數據的真實性,必須杜絕這種現象,要求重新調查。
二、調查需求填報漏項的問題。有些地方的調查員不客觀分析殘疾人本人及家庭狀況,對現行殘疾人保障服務政策項目缺乏必要的宣傳、引導,存在有些殘疾人的需求項目漏填情況。對此,要高度重視,多加注視和關切,尤其對住房及生活保障、職業技能及農技培訓、康復服務等符合政策條件和殘疾人本人及家庭實際的有關需求,要如實填報,不能漏項。
三、只求進度、忽視質量的問題。有的地方只求進度,簡化環節,粗枝大葉,忽視調查表填寫質量,雖然已經完成入戶登記任務,但沒有認真地組織自查、互查、議查等復查工作,給鄉級初審、縣級復審帶來困難。對此,要通過縣鄉審核,及時發現問題,進行返工和補救。
四、縣鄉審核不夠認真的問題。有些地方缺乏嚴格認真的縣鄉審核,急于提前錄入,而且錄入前沒有按系統設定的數據審核規則進行隨機抽取樣本復錄校驗,或未經抽查驗收,而是邊調查邊錄入,這樣雖然調查表的一些邏輯關系沒有問題,但是填報的一些錯誤未得到糾正。要求各地必須在省市專調辦及督導組成員的檢查督導下,嚴格按規定程序做好縣鄉專調辦、殘聯對每一份調查表的初審、復核工作,落實和完善鄉鎮(街道)殘聯理事長初審、縣市區殘聯分管理事長復核簽字責任制度。縣級審核無誤后,按省專調辦最近通知要求,由縣市區專調辦按指定的調查范圍和比例,逐級報省市專調辦進行抽驗,對抽驗合格的縣市區批復進入數據錄入環節。
五、有些指標把握不準的問題。有些地方的調查員對部分調查指標項目的含義掌握不夠準確,調查表填寫出現區域性誤差。如對“老殘一體”的含義理解,應為“家庭結構主要由60歲以上老年人和殘疾人組成,并一起生活的特困家庭”。對“是否享受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貼”的政策把握應為:指養老保險繳費個人部分由地方政府按最低標準代繳的一、二級殘疾人,其中60歲以上重度殘疾人不再代繳。對“是否享受醫療保險繳費補貼”的政策把握應為: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合的重度殘疾人或特困供養、低保對象等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予以代繳或補貼等。對此,一定要按統一要求和有關政策落實情況準確規范填寫。
省殘疾人專項調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2015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