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殘聯關于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全覆蓋和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的實施方案
一、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發展道路、工作布局、重點任務。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推進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生領域法律服務,健全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2017年11月,司法部印發《司法部關于“十三五”加強殘疾人公共法律服務的意見》,明確到2020年,公共法律服務網絡體系覆蓋所有殘疾人,服務能力顯著增強,服務質量明顯提高,使所有殘疾人在需要時都能獲得普惠、精準、及時和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
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服務是依法保障殘疾人權益的基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國的一項重要內容。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是國家公共法律服務的重要補充,是依法保障殘疾人權益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手段。自“十一五”以來,各級殘聯積極協調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健康等單位和部門,推進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開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國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1988個,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814個,辦理了一批殘疾人法律救助案件,為依法保障殘疾人權益作出了貢獻。
當前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在全國范圍內還沒有實現全覆蓋,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質量還需要進一步提高,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也亟待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總的說來,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現狀與黨中央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部署和要求有一定差距,也難以充分滿足廣大殘疾人的期望和需求。為進一步落實中央黨的群團工作會議和中國殘聯第七次代表大會精神,按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改革方案》要求,切實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更好地履行各級殘聯在維護殘疾人權益方面的基本職責,制定本方案。
二、任務目標
?。ㄒ唬┛h級以上普遍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
(二)縣級以上普遍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
?。ㄈ埣踩朔删戎ぷ髡具_到規范化建設標準。
三、主要措施
?。ㄒ唬埣踩朔删戎ぷ鲄f調機構全覆蓋。
1.縣級以上地方殘聯,積極協調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健康等單位和部門,根據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門《關于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見》要求,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級地方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達到100%;市級地方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達到100%;縣級地方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東部和中部地區達到100%,西部地區達到95%。
3.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負責研究制定本轄區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政策和計劃,妥善處理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中的重大疑難問題。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要形成固定工作機制,每年度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4.省級殘聯對本轄區內目前已經成立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開展核查工作,包括成立文件是否有效,人員組成是否及時調整,工作開展是否規范持續。
5.省級殘聯對本轄區內尚未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的地方開展督導工作。
6.省級殘聯確保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本轄區內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構成立比例達到前述要求,并在中國殘聯法律救助工作信息系統中完成相關數據的填報工作,確保數據真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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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級以上地方殘聯根據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門《關于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見》和《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管理規定》要求,積極協調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省級地方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達到100%;市級地方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東部和中部地區達到100%,西部地區達到95%;縣級地方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東部地區達到95%,中部地區達到90%,西部地區達到85%。
3.地方殘聯要有專職人員負責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鼓勵通過社會化方式聘請律師、法律工作者等專業法律人員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受案范圍、工作流程、工作時間、辦公地點、聯系方式必須向社會公告。
4.省級殘聯對本轄區內目前已經成立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開展核查工作,包括成立文件是否有效,服務提供是否及時規范,管理工作是否落實到位。
5.省級殘聯對本轄區內尚未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地方開展督導工作。
6.省級殘聯確保到2019年12月31日之前本轄區內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成立比例達到前述要求,并在中國殘聯法律救助工作信息系統中完成相關數據的填報工作,確保數據真實有效。
?。ㄈ埣踩朔删戎ぷ髡鹃_展規范化建設。
省級殘聯積極督導本轄區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開展規范化建設,確保到2020年10月31日之前,本轄區所有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達到以下規范化建設標準:
1.工作作風。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必須踐行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的宗旨,強化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理念,扎扎實實地為有需求的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
2.接待場所。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必須有固定、無障礙化的接待場所,盡量位于臨街、一層、交通便利、方便殘疾人來往的地方。接待服務標志要醒目。接待場所內要布局合理、干凈整潔,配備基本辦公設備,適合接待殘疾人需要。
3.人員構成。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負責人必須是同級殘聯正式工作人員;提供法律救助服務的人員必須是律師、法律工作者等專業法律人員,熟悉殘疾人情況,勝任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需要。
4.服務公示。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受案范圍、工作流程、工作時間、辦公地點、聯系方式等信息必須通過網站、媒體、公示欄、服務窗口等方式向社會長期公示。
5.服務提供。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人員應當通過面談、電話、短信息、郵件、網絡等方式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每月至少一天在辦公場所坐班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咨詢、代書、調解、協調、代理、辯護等。殘疾人需要手語翻譯等無障礙服務時,同級殘聯要積極協調提供。
6.服務質量。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務應當合法、規范,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風險防范機制,避免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
7.協調銜接。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應當與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衛生健康等單位和部門保持良好溝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要與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等保持有效銜接。屬于法律援助范圍的案件要及時協助殘疾人轉介到相應法律援助機構;屬于司法救助范圍的案件要及時協助殘疾人申請相應司法救助。
8.經費保障。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必須有穩定的經費保障,并建立規范的財務制度。
9.信息統計。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必須有規范的案件登記制度、檔案制度和統計制度,相關信息必須及時通過中國殘聯法律救助工作信息系統進行填報,并且要保證相關填報信息的及時、準確、真實、有效。
四、核查辦法
中國殘聯將組織人員通過實地走訪、電話問詢、檔案檢查、統計分析等方式,對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