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將重點提高一類低保對象補助水平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健全完善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動態調整機制,科學設置農村低保類別,重點提高一類低保對象補助水平,合理拉開二、三類低保對象補助檔差,突出保障最貧困人群,有效化解或消除低保對象之間、低保對象和邊緣群體之間相互攀比等矛盾。
《意見》指出,要健全完善政策措施,著力規范低保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城鄉低保制度建設,細化措施,規范程序,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要嚴格落實操作規程,突出強化民主評議,建立由多方代表參加的社區(村)民主評議組織和評議人員庫,其中群眾代表要占有一定比例,建立隨機抽定評議人員的評議工作動態機制,推動民主評議工作公開、公正、透明進行。要加大違紀違規案件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嚴禁以任何理由變相擴大保障范圍,嚴禁以任何形式變更低保資金用途,嚴禁用低保資金抵扣個人貸款、欠款,防止低保政策在實際執行中變形走樣,防止人為簡化程序和優親厚友等問題的發生。
《意見》提出,從今年7月1日起全面落實“調、減、免”三項措施,促進城鄉低保工作內在要素的公平合理。“調”就是對市(州)、縣(市、區)低保面進行適當調整,按貧困程度分三個檔次確定農村低保面。“減”就是適當減少城市低保新增對象市縣兩級配套資金。“免”就是免除“兩州兩市”、國扶和省扶縣、比照(國扶縣的)縣農村低保配套資金。同時,要總結推廣農村低保和扶貧開發“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的試點經驗,切實做好救助標準、低保對象、操作程序、動態管理“四銜接”和檔案資料、扶貧信息、低保信息“三共享”,通過開發式扶貧等措施增強困難群眾的“造血”功能,又要進一步完善城鄉低保制度,通過“輸血”解決貧困程度深、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等突出問題。
《意見》要求,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責任,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主管、部門協調、基層落實”的低保工作機制。市縣鄉三級要把低保工作列入政府目標管理和干部績效考核范圍,強化工作責任,制定有力措施,層層抓好落實。同時,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共同推進城鄉低保管理工作。各地要積極探索加強基層低保工作力量的有效途徑,科學合理確定機構和人員編制,通過內部調劑、整合力量、設置公益性崗位等多種途徑加強基層工作力量。按照低保對象每人每年10元的標準列支工作經費,配備必要的辦公設備,做到有機構管事、有人干事、有錢辦事、有手段做事。要加快建立低保工作信息網絡系統,在試點的基礎上,建設覆蓋省、市、縣、鄉、社區(村)的5級城鄉低保工作信息網絡,切實提高低保工作的信息化、專業化水平。
《意見》提出,明年要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低保宣傳規范年”活動,以市、縣為單位,認真總結和推廣各地涌現出的典型經驗,以點帶面、推動工作。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利用報刊、電視、廣播、互聯網、手機等媒體,在全社會廣泛宣傳城鄉低保制度的重大意義和有關政策、措施及程序,增強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擴大社會參與度,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城鄉低保制度建設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