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12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2年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實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辦發〔2012〕83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是2012年省政府確定為民辦的“10件、32項”實事之一。目前,《2012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實施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2012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實施方案
(省人社廳 二○一二年三月)
一、項目背景
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的重大任務,是一項惠及廣大城鄉居民、統籌城鄉協調發展、逐步實現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重大工程。2011年,我省已有65個縣市區(嘉峪關市作為一個試點縣)被列入國家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還有22個縣市區未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
二、目標任務
2012年,把沒有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22個縣市區(麥積區、清水縣、甘谷縣、白銀區、平川區、景泰縣、臨洮縣、岷縣、寧縣、崇信縣、涇川縣、成縣、宕昌縣、西和縣、禮縣、徽縣、山丹縣、甘州區、民樂縣、肅州區、敦煌市、瓜州縣)全部納入試點范圍,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
三、資金籌集
中央財政對22個縣市區60周歲以上人口每人每月補貼基礎養老金55元;省級財政對22個縣市區參保繳費人員每人每年補貼30元。市州、縣市區政府可對參保人員給予適當補貼,具體補貼標準由市州、縣市區政府制定并落實。
四、工作進度
6月底,22個縣市區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及城鄉居民人口情況摸底工作。
9月底,爭取參保率達到50%。
12月底,爭取參保率達到85%以上。
五、保障措施
(一)各試點縣市區根據《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辦法》(甘政發〔2011〕93號)制定本縣市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方案。
?。ǘ└髟圏c縣市區成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靠實工作責任,加大政策宣傳和引導,提高廣大群眾的政策知曉率,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ㄈ┦∪松鐝d會同省財政廳對試點縣市區進行指導、督查和考核,推動工作順利實施。
六、驗收辦法
12月份,由省人社廳牽頭,會同省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進行驗收,向省政府提交書面驗收報告。
七、工作責任
主辦單位:省人社廳。
協作單位:省新型農村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實施單位:各試點縣市區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