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甘肅省“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直各部門,甘肅礦區辦事處,中央在甘各單位:
現將《甘肅省“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發展殘疾人事業,事關社會公平正義,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大局。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發展殘疾人事業,切實加強對殘疾人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殘疾人事業發展納入“十二五”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重要議事日程,把改善殘疾人民生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政策支持和資金投入力度,大力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努力推動殘疾人事業跨越式發展。
一要及時制定實施方案。各市州政府要及時遵照《規劃》要求,在年底前制定出臺《規劃》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十二五”期間本地區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提出推動工作落實的政策措施和考核評估辦法,加強動態監測和跟蹤問效,推進本地區殘疾人事業不斷發展。省殘聯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市州政府制定的實施方案逐一進行審核,并根據各市州現有基礎和發展條件合理確定發展目標,確保《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要建立督促協調機制。各級殘聯要充分發揮組織指導、協調服務和督促檢查的職能,充分調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各市州政府要在每年3季度對《規劃》及其實施方案確定的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自查,省政府將在4季度進行抽查。
三要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介,廣泛宣傳黨和政府扶殘助殘的優惠政策措施、社會各界的助殘善舉和殘疾人的自強精神,引導、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事業,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心殘疾人、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甘肅省“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和《中共甘肅省委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省委發〔2009〕12號)精神,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狀況,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推動殘疾人事業持續健康發展,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和《甘肅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規劃。
一、發展基礎
殘疾人事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我省殘疾人占全省總人口的7.2%,涉及654萬家庭人口,是一個數量眾多、特性突出、特別困難的特殊社會群體,是全省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的重點人群。加快推進全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大力改善殘疾人參與環境和發展狀況,已成為我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一)“十一五”殘疾人事業發展成果。
“十一五”時期,是我省殘疾人事業投入最多、發展最快、影響最廣和殘疾人受益最多、基本狀況改善最大的五年。省委、省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省委發〔2009〕12號),對發展殘疾人事業作出重大部署,為今后一個時期我省殘疾人事業發展指明了方向。省人大頒布施行《甘肅省無障礙建設條例》,省政府制定實施《甘肅省扶助殘疾人規定》(省政府第59號令)等一系列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權益的法規政策,殘疾人事業法制化進程明顯加快。各級政府將殘疾人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和目標責任考核管理體系,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殘疾人康復、托養、教育、綜合設施等服務體系建設取得突破,政府和社會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進一步提升,殘聯組織建設明顯加強,殘健融合共享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廣大殘疾人自強不息、拼搏奮進,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關心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幫助下,《甘肅省殘疾人事業“十一五”發展規劃(2006年—2010年)》確定的各項主要任務指標全面完成,殘疾人生產生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政府和社會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進一步提升:多形式救助城鄉殘疾人102萬人次;符合條件的城鄉貧困殘疾人全部納入低保,新農保試點縣殘疾人參保率達96.9%,95%的農村殘疾人納入新農合、90%的城鎮殘疾人納入醫保范圍,為90%以上的重度殘疾人代繳參保金;扶持52萬農村貧困殘疾人解決溫飽;為3.1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新建或改造住房;為近80萬殘疾人提供康復服務;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率達到81%;新安排3.4萬殘疾人就業。
(二)“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面臨的形勢。
1. 發展機遇
——黨中央提出,未來五年要加快推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0〕29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為我省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
——黨中央、國務院對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作出重大部署,先后制定下發了《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和《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0〕19號),使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戰略目標更加明確,政策體系更加完善。
——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強調深化改革開放、推進發展方式轉變和實現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為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破解難點制約、加大資金投入,實現殘疾人事業同步跨越、率先發展創造了更好的環境。
——省委、省政府歷來關心殘疾人、重視殘疾人事業發展,近年來,制定實施一系列惠及殘疾人民生、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為全省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障。
——多年來,殘疾人事業發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探索積累的豐富經驗,為“十二五”殘疾人事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提供了有益借鑒。
——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工作制度逐步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殘疾人組織體系更加完善,殘疾人工作者奮發有為、創新進取,為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和隊伍保障。
2. 存在問題
——全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基礎還比較薄弱,仍滯后于全省經濟社會發展。
——殘疾人總體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存在較大差距。殘疾人家庭人均收入僅為全省平均水平的60%左右,農村貧困殘疾人口近60萬;近120萬殘疾人急需康復服務與訓練;學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與正常兒童少年入學率相比還有較大差距;50%以上有就業能力的殘疾人未能就業;殘疾人在社會參與等方面還存在許多困難。
——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還不健全,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和需求的系統化、制度化專項扶助政策措施尚未形成,法規政策落實力度仍需進一步加強。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等服務設施建設嚴重滯后,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項目還需進一步加強。
——現代文明社會的殘疾人觀還未深入人心,歧視殘疾人、侵害殘疾人權益的現象仍時有發生。
二、指導思想、發展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推進殘疾人事業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為主線,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國家扶持、市場推動,統籌兼顧、分類指導,立足基層、面向群眾”的總體要求,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狠抓關鍵環節,破解發展難題,使殘疾人事業發展速度和水平高于其他社會事業,實現殘疾人事業與全省經濟社會同步跨越發展。
(二)發展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著力改善民生。將切實改善殘疾人生活狀況、促進殘疾人全面發展作為殘疾人事業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改革發展成果。
——完善領導體制,強化工作機制。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殘疾人工作領導體制,將殘疾人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健全資金投入機制;充分發揮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的作用,動員和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共同推進殘疾人事業發展。
——突出發展重點,堅持標本兼治。把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作為中心任務,破解發展難題,突破瓶頸制約。堅持將解決當前問題與完善制度政策體系相結合,改善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與提高殘疾人自身發展能力相結合。
——堅持統籌兼顧,實施分類指導。政策、資金、項目向民族地區、貧困地區、農村和基層傾斜,促進區域和城鄉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均衡發展,增強基層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鼓勵支持條件較好地區創新機制,率先促進殘疾人事業跨越式發展。
(三)總體目標。
——城鄉殘疾人生活狀況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顯著縮小,殘疾人生活總體達到小康,參與和發展狀況顯著改善。
——建立起覆蓋城鄉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基本框架,使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住房、托養和維權等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
——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依法保障殘疾人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教育權利,加快殘疾人事業法制化進程。
——加強殘疾人組織、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使服務殘疾人的能力顯著提升。
——系統開展殘疾預防,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使扶殘助殘的社會氛圍更加濃厚,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社會環境更加優化。
專欄1:主要工作目標
1.社會保障。
——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實現應保盡保,并按規定提高特困殘疾人保障標準和低收入殘疾人生活救助水平;將住房困難的城鄉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優先納入住房保障范圍。
——城鄉殘疾人普遍加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重度和貧困殘疾人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規定享受政府社會保險補貼;殘疾人基本醫療康復項目及必要的輔助器具項目納入城鄉基本醫療報銷和救助范圍。
——逐步建立城鄉貧困殘疾人生活補助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范圍,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實施“集善工程”、“長江新里程計劃”、殘疾人福利基金項目等一批助殘慈善項目,完善殘疾人慈善服務體系,推進殘疾人慈善事業加快發展。
2.公共服務。
——構建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完善康復服務網絡,全省各市州及轄區人口30萬以上的縣市區完善和建立符合國家標準的康復服務機構,市州所轄的區、市行政區和90%的縣達到社區康復示范縣市區標準;加強殘疾人康復工作,通過實施重點康復工程和項目,幫助36萬殘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復,普遍開展社區康復服務,初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
——構建殘疾人教育服務體系。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健全殘疾人教育保障機制,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普遍接受義務教育,積極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大力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各市州和30萬人口以上重點縣區按國家標準建設特教學校。資助5000名貧困殘疾學生完成學業。
——構建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依法推進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加強殘疾人勞動監察,加大崗位開發、職業技能培訓和就業扶持力度,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2萬人,農村殘疾人穩定就業55萬人;加快各級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保障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需求的殘疾人普遍得到職業培訓和就業服務。
——構建殘疾人扶貧服務體系。加強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扶持50萬農村貧困殘疾人改善狀況、增加收入、提高發展的能力;為15萬農村殘疾人提供實用技術培訓,使其掌握1—2門實用增收技術;改善5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居住條件。
——構建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健全完善殘疾人托養服務政策和制度,為10萬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
——構建殘疾人文化服務體系。重視市州、縣市區殘疾人文化體育機構建設,加強殘疾人公共文化和體育健身服務,推進不同類別殘疾人文化體育均衡發展,進一步豐富殘疾人文化體育生活。
——構建殘疾人維權和法律服務體系。建立健全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加快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建設,為符合規定的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補助,完善殘疾人維權信訪工作制度,使殘疾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構建殘疾人無障礙服務體系。全面推進城鄉無障礙環境建設,城鄉無障礙水平大幅提升;為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供補助。
——構建殘疾預防體系。制定實施殘疾預防行動計劃,切實提高預防和控制殘疾發生和發展的能力。
3.支撐條件。
——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法規政策建設,制定我省殘疾人就業、殘疾預防及康復、殘疾人教育等行政法規的實施辦法。
——加強殘疾人組織建設,建設好專職、專業和助殘志愿者隊伍,加強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維權、托養、信息統計、文化體育、社會工作等專門人才培養。縣、鄉、村基層殘疾人組織全部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各市州、縣市區殘聯班子中均要配備殘疾人干部;志愿者助殘隊伍達到30萬人。
——新建、改建、擴建一批骨干殘疾人服務設施;新建省康復中心和省殘疾人文化、體育、就業、輔助器具、農業科技等服務中心。
——建立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投入保障機制。
——建設全省殘聯綜合業務數據管理平臺和殘疾人無障礙信息網絡服務平臺。
——做好殘疾人社會保障與服務統計和殘疾人狀況監測。加強殘疾人事業理論研究。
三、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一)社會保障。
主要任務:
——對符合低保條件的城鄉殘疾人要做到應保盡保,對納入城市低保的重度殘疾人本人在已補差的基礎上按保障標準的20%上浮補差額;特困殘疾人家庭社會救助覆蓋率達到100%,殘疾人, , 基本生活得到制度性保障。
——城鎮95%以上殘疾人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殘疾人新農保參保率達到95%以上,新農合參合率達到98%以上;殘疾人醫療保險報銷比例適當提高,殘疾人康復項目列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報銷范圍,政府對重度和貧困殘疾人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給予適當補貼。
——逐步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范圍,落實殘疾人社會福利政策,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
政策措施:
1.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政策措施。將殘疾人普遍納入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并予以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加強對殘疾人社會保障的調查研究,針對殘疾人特殊困難與需求,制定生活補助、護理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專項社會保障政策措施。
2.全面提升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并按規定提高保障標準,對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低保范圍。符合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優先安排廉租住房或發放租賃補貼,在實施農村建房項目中優先安排殘疾人家庭并適當提高建房補助標準。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試點過程中,按照自愿參保的原則,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納入其中;重度和貧困殘疾人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代繳或補助,逐步提高政府代繳檔次和補助標準。
3.規范殘疾人勞動保障和社會保障服務。落實特殊扶助政策,保障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監督用人單位依法為殘疾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按規定為殘疾職工辦理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鼓勵、幫助非全日制就業、個體就業、靈活就業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落實有關補貼和待遇;對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為登記失業的殘疾人優先提供就業扶持和就業援助服務。落實國家關于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農民工、被征地農民、靈活就業人員中的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的優惠政策。逐步規范和增加工傷保險職業康復項目。
4.加大貧困殘疾人基本生活、醫療、康復、教育救助力度。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作為重點對象,采取定額救助和臨時救濟相結合的辦法及時進行救助;對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困難家庭和低收入家庭給予臨時救助,不斷提高生活救助水平;對城鄉流浪乞討生活無著落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及時救助和妥善安置。逐步提高城鄉貧困殘疾人醫療救助標準,逐步降低直至取消醫療救助門檻。建立殘疾人康復救助制度,對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治療予以補助,對貧困殘疾人無法通過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渠道解決的康復費用予以補助。在將重度精神病患者經常服藥費用納入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的基礎上,對仍有困難的給予救助。落實貧困殘疾學生各項救助政策。
5.建立貧困殘疾人生活補助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有條件的地方開展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困難殘疾人生活補助試點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試點。有條件的地方對殘疾人部分或全部免費適配普及型輔助器具,對殘疾人家庭環境無障礙建設和改造、日間照料、護理和居家服務給予政府補貼。落實國家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燃油補貼政策。研究制定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殘疾人財產信托、人身和財產保險等保護措施。
6.做好傷病殘軍人社會保障工作。落實《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規定》,做好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傷病殘軍人保障待遇,保障傷病殘軍人優先享受公共服務。
(二)康復。
主要任務:
——完善康復服務網絡,新建省康復中心,全省新建20個符合國家標準的市州、縣市區級康復服務機構,已建的市州、縣市區康復服務機構按照中國殘聯《康復機構建設標準》開展達標驗收工作,全面開展康復訓練與服務工作,到2015年初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加快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建立一支水平較高的康復人才隊伍。
——實施重點康復工程,普遍開展社區康復服務,全省90%的縣市區達到社區康復示范區標準,殘疾人就近就便得到康復服務,幫助36萬殘疾人不程度康復。
——組織供應輔助器具10萬件,對有需求的殘疾人普遍開展輔助器具適配服務。
——將省康復中心、省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中心建設成為全國區域性殘疾人康復技術資源中心。
政策措施:
1.推進殘疾人康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在公共醫療服務體系建設中優先安排實施殘疾人康復醫療項目,并將重點康復項目列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城鎮醫保和新農合報銷范圍,對腦癱、智力殘疾兒童、孤獨癥、聽力語言康復等訓練周期較長的康復項目,在城鎮醫療保險和新農合中采取“特殊門診”形式,按照慢性病的治療方式進行報銷。加強社區康復工作,發揮醫療機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特教機構、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殘疾人福利機構的作用,全面開展醫療康復、教育康復、職業康復及功能訓練、心理輔導、康復轉介、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和咨詢等服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均設立康復室,配備基本的康復訓練設備和人員,建立完整的康復需求檔案;建立示范性社區康復站,整合社區和醫療、教育、康復機構資源,開展規范化社區康復服務,實現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
2.加強專業康復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新建省康復中心,根據發展需要逐步增加人員編制,充分發揮其全省殘疾人康復技術資源中心的輻射和示范帶動作用。建設20個以上市州、縣市區級殘疾人康復中心,使其成為當地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機構示范點。制定殘疾人康復專業機構管理辦法、技術規范及殘疾人康復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辦法,逐步實施康復機構市場準入制度和康復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制度。加強綜合醫院、精神??漆t院康復醫學科室建設,開展康復醫療與訓練、專業人員培訓、技術研究指導等工作,規范康復醫學服務行為。鼓勵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興辦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實施康復人才培養計劃,完成30名高端人才、300名康復專業技術人員和3000名社區康復協調員的培訓任務,使康復專業人才總量增加、結構優化、水平提高。
3.加大康復項目實施力度。配合國家實施專項彩票公益金康復項目、貧困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為400名重度失聰貧困聾兒免費實施人工耳蝸植入手術,補貼人工耳蝸產品及手術和術后康復訓練經費;為500名貧困聾兒購置配發助聽器產品,補貼康復訓練經費;為2310名貧困腦癱、智障和孤獨癥兒童免費提供康復訓練,補貼康復訓練經費;為750名貧困肢體殘疾兒童提供免費肢體矯治手術,進行術后康復訓練和患兒家長培訓;為300名貧困麻風畸殘者提供免費肢體矯治手術及術后康復訓練;為25000名貧困白內障患者實施復明手術,并給予費用補貼。依托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福利機構和學前教育機構,及時開展學前殘疾兒童早期干預和康復工作。
4.強化精神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全面推行“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復工作模式,對重度和貧困精神病患者進行救治救助;大力開展精神病防治社區康復工作,采用多種康復手段,切實提高康復效果。
5.加強殘疾人輔助器具機構建設和適配工作。按照《殘疾人輔助器具機構建設規范》,新建省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中心,全面提升服務和輻射功能;加強市州、縣市區級殘疾人輔助器具服務機構建設。實施貧困殘疾兒童輔助器具適配搶救性康復項目、“長江新里程計劃”項目和殘疾人家庭無障礙環境改造,全面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工作,為殘疾兒童裝配假肢、矯形器1000例,配發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5000例;為2000名肢體殘疾人裝配普及型假肢、矯形器;為1500名低視力患者配發助視器。推進輔助器具服務進社區、進家庭,并提高其適用性和使用率。
(三)教育。
主要任務:
——完善殘疾人教育體系,健全保障機制,提高殘疾人受教育水平。
——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普遍接受義務教育,提高教育質量。
——發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大力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資助5000名貧困殘疾學生完成學業。
——強化掃除殘疾人青壯年文盲工作,加快減少殘疾人青壯年文盲數量。
政策措施:
1. 全面落實殘疾人教育法規政策。貫徹落實《殘疾人教育條例》和《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批轉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快甘肅省特殊教育事業發展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2010〕6號),建立完善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殘疾人教育體系,健全特殊教育政策和經費保障機制,將特殊教育納入全省教育督導制度和政府教育評價體系,依法保障殘疾人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
2. 將殘疾人義務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繼續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隨班就讀和特教班為主體的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體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水平。采取社區教育、送教上門、跨區域招生、建立專門學校等形式,對適齡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孤獨癥、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采取制定補貼政策、實施助學項目和提高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及特教班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等措施,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教育。建立完善隨班就讀支持體系,依托有條件的教育機構設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輻射帶動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提高隨班就讀教育質量。
3. 開展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工作。建立教育、殘聯、衛生、婦聯、計劃生育等多部門聯動的0—6歲殘疾兒童篩查、報告、轉銜、早期康復教育、家長培訓和師資培養的工作機制,鼓勵和支持幼兒園、特教學校、殘疾兒童康復和福利機構等實施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幫助0—6歲殘疾兒童家長及保育人員接受康復教育指導培訓。實施“陽光助學計劃”,資助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康復教育。鼓勵、扶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興辦殘疾兒童早期康復教育機構。
4. 加快發展殘疾人中、高等教育和職業、掃盲教育。新辦3—5所特殊教育職業高中,支持特教高中、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建設,改善辦學條件。為省屬中、高等院校創造條件,擴大招收殘疾學生并為其學習生活提供便利;辦好甘肅廣播電視大學殘疾人教育學院,扶持更多的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落實國家有關視力、聽力、重度肢體殘疾等特殊考生的考試、招生辦法。扶持省內普通高等學校創辦特殊教育學院。加快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落實優先錄取及減免學費等相關優惠政策,幫助農村殘疾人和殘疾人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依托各類教育培訓、文化服務和殘疾人集中就業機構,掃除殘疾人青壯年文盲。
5. 加大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力度。將特殊教育師資培養培訓納入各級政府師資培養培訓規劃,鼓勵支持省內高等師范院校和綜合性院校開辦開設特殊教育專業和課程,加快特殊教育教師培養,組織在崗特殊教育教師進行專業輪訓。按國家規定落實并逐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和補助津貼。實施《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規劃》,新建、改建、擴建一批特殊教育學校;改善現有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制定特殊教育學校基本辦學標準和教職工編制標準,開展特殊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在全省創建5所示范性特殊教育學校。完善特殊教育學校、特教班及隨班就讀教師的績效管理和職稱評定辦法,在晉級評優和繼續教育培訓等方面予以傾斜。推進特殊教育課程改革,不斷提高特殊教育教學質量和水平。將盲文、手語研究和推廣工作納入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建立手語翻譯員培訓、認證、派遣服務制度。
6. 全面落實殘疾人各項優惠助學政策。全面實行殘疾兒童少年免費義務教育,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在“兩免一補”基礎上,針對殘疾學生和殘疾人家庭子女的特殊困難,進一步提高補助水平。逐步實施殘疾學生和特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免費接受職業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建立健全殘疾大學生助學金、獎學金制度,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殘疾學生及特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優先享受國家助學金。實施各項扶殘助學項目,動員社會力量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扶殘助學活動。
(四)就業。
主要任務:
——完善殘疾人就業促進和保護政策措施,穩定和擴大殘疾人就業,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2萬人,農村殘疾人穩定就業55萬人。
——規范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有就業需求的殘疾人普遍獲得就業服務和職業技能培訓。
——規范開展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工作,實現應收盡收。
政策措施:
1. 完善殘疾人就業法規政策體系。制定完善《甘肅省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甘肅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管理暫行辦法》,依法推進殘疾人就業工作。編制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專產專營和政府優先采購產品與服務目錄。制定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實現輔助性就業的政府補助和社會保障政策。
2. 促進殘疾人多形式就業。切實落實按比例就業政策,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促進更多殘疾人在各類用人單位按比例就業,逐步建立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崗位預留制度;實施殘疾人就業援助工程,政府開發的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按不低于30%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落實高校殘疾人畢業生就業扶持和援助政策。落實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單位扶持保護政策,扶持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發展,不斷擴大殘疾人集中就業規模;進一步提高殘疾人個體就業水平,多形式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以社區便民服務、社區公益崗位和家庭服務等多種形式,促進殘疾人社區就業。大力推進職業康復勞動項目,促進智力和精神殘疾人輔助性就業。
3. 加強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和職業能力建設。對3萬名城鎮殘疾人進行職業培訓。鼓勵各級各類特殊教育學校、職業學校及其他教育培訓機構開展多層次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著力加強訂單式培訓、定向培訓和定崗培訓,強化實際操作技能訓練和職業素質培養,提高職業培訓一次性就業率。建立殘疾人職業培訓補貼與培訓質量、一次性就業率相銜接的機制。建設多個殘疾人培訓基地,建立一支穩定的專兼職培訓師資隊伍,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鑒定,完善殘疾人職業資格認證體系。制定殘疾人職業技能人才培養和評比獎勵機制。舉辦第五屆全省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選拔、培養優秀人才參加第五屆全國殘疾人職業技能競賽。
4. 加大盲人就業扶持力度。積極推進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考試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推動醫療機構安置盲人按摩人員就業。加強盲人按摩人員培養、培訓和扶持就業工作,對盲人個體戶按規定在政策、場地、注冊、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開展盲人按摩管理指導和服務工作,規范盲人按摩行業管理。扶持新建和改擴建醫療按摩機構500個,盲人按摩從業人員達到2000名以上。
5. 推進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和能力建設。新建省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執行《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設規范》,加強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專業化、社會化建設,省級就業服務機構及蘭州、天水、白銀、慶陽、張掖、隴南等市要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其他市州及各縣市區加快, 建立獨立、規范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建立殘疾人職業技術指導、職業信息分析、職業能力評估和勞動保障協理“四結合”的專業就業保障服務隊伍,建立健全殘疾人就業服務體系。以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為主體,培訓1000名殘疾人就業服務與社保協理員。建立殘疾人就業信息網絡發布制度,實現與公共就業服務信息資源共享,為殘疾人提供全方位就業指導服務。
6. 提高殘疾人就業服務的整體工作水平。各級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普遍開設殘疾人服務窗口和服務項目,免費為殘疾人提供有針對性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就業服務。將就業困難殘疾人納入就業援助范圍,通過即時崗位援助、公益性崗位安置、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加大就業援助力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督導各類用人單位遵守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法律法規,禁止對殘疾人的就業歧視和權益侵害,維護殘疾人就業權利。結合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專項活動,為殘疾人提供專業就業服務。與農村扶貧開發有機結合,扶持農村殘疾人從事種養業、加工業和其他新型增收產業,有序組織農村殘疾人轉移就業,穩定農村殘疾人從業,改善農村殘疾人生活。
(五)扶貧。
主要任務:
——扶持50萬農村貧困殘疾人改善生活狀況、增加收入、提高發展能力。
——對15萬農村貧困殘疾人提供實用技術培訓。
——改善5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和1萬戶城鎮殘疾人家庭的居住條件。
政策措施:
1. 納入扶貧規劃。將貧困殘疾人作為重點扶持群體納入各級政府扶貧開發規劃,統籌安排,同步實施,優先幫扶。制定實施《甘肅省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規劃(2011—2020年)》。完善貧困殘疾人口識別篩選機制,幫助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殘疾人優先享受國家扶貧開發政策及惠農政策,做好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加大特困地區殘疾人扶貧開發力度,將殘疾人扶貧納入“整村推進”、“連片開發”和“整流域推進”規劃,結合“兩州兩市”(甘南州、臨夏州和定西市、隴南市)和慶陽革命老區特困片帶扶貧攻堅工作,優先對殘疾人進行扶貧。結合災后重建等項目,積極改善殘疾人生產生活狀況。
2. 開展專項扶貧。繼續推進農村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項目,改善5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居住條件;對符合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優先安排廉租房或提供租賃補貼,改善1萬戶城鎮殘疾人住房條件。加大殘疾人財政扶貧資金, 投入力度,加強扶貧項目管理。落實中央康復扶貧貼息貸款,提高貼息比例,增加貸款額度,提高扶貧效益。實施“陽光助殘扶, 貧基地建設工程”,扶持創建1, 80個殘疾人扶貧示范基地,帶動1萬戶貧困殘疾人家庭增收致富。
3. 加強培訓和幫扶。充分考慮農村殘疾人的生產生活特點、學習要求、文化程度,合理設置培訓內容和時間,采取各種培訓手段,使15萬農村貧困殘疾人至少掌握1—2門實用增收技術。支持省殘疾人農業科技推廣培訓中心建設,充分發揮輻射帶動、示范推廣及培訓等職能作用。政府舉辦或補助的面向“三農”的培訓機構及項目免費培訓殘疾人。推行公司、協會與農戶聯動的產業化扶貧模式,廣泛開展社會“幫、包、帶、扶”活動,動員城鄉基層組織、干部、群眾和志愿者結對幫扶農村貧困殘疾人。
4. 落實保障經費和優惠政策。建立穩定的殘疾人扶貧資金投入和保障機制,將殘疾人扶貧經費列入財政預算和就業保障金支出范圍,在保障性住房建設、扶貧搬遷、災后重建和新農村、小城鎮建設中,對貧困殘疾人家庭優先安排并提高補助標準。
5. 規范扶貧服務機構。加強基層殘疾人服務社建設,依托農村金融機構、供銷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各種行業協會等組織,建立健全新型農村殘疾人社會化服務體系,為殘疾人參與社會、增收致富提供多形式、全方位的服務。
(六)托養。
主要任務:
——在縣級以上城市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初步形成以“居家托養為基礎、社區托養為依托、機構托養為補充”的托養服務體系。
——實施“陽光家園計劃”,為10萬名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
政策措施:
1. 制定發展規劃。以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為對象,組織開展托養服務需求調查,摸清底數,掌握重點,結合實際制定托養服務發展規劃。
2. 擴大機構托養規模。新建省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重點支持建設40個市州、縣市區級骨干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整合民間資源,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興辦非營利性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加強對已整合的福利院、精神病院、敬老院建設,改善服務條件,規范服務內容,增加殘疾人托養數量。
3. 大力發展居家托養服務。動員社會服務組織、志愿服務人員、家庭鄰里、親朋好友等力量,依托社區和家庭,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養條件的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心理疏導、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服務。
4. 完善資金投入和籌措機制。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與社會募集、項目支持、親友資助有機結合的殘疾人托養服務資金籌措機制,逐步提高托養服務補助標準,擴大殘疾人托養服務受益面。有效實施“陽光家園計劃”,不斷提高托養服務水平。
5. 制定托養服務機構建設標準和服務規范。加強行業管理,探索建立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居家托養社會組織項目資助和服務質量監管制度,制定機構建設標準和服務規范,加強行業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對規范達標的托養服務機構給予居民家庭水、電、氣、暖費用同價優惠待遇。按照專職與志愿相結合的原則,加強殘疾人托養服務隊伍建設,培訓500名殘疾人托養管理、服務專業骨干人員。
(七)文化。
主要任務:
——保障殘疾人基本文化權益,不斷滿足殘疾人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實現全民文化資源共享。
——豐富殘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發展殘疾人文化藝術。
政策措施:
1. 各類公共文化服務場所全部免費向殘疾人開放。群眾藝術館、文化館、圖書館、鄉鎮(街道)文化站、社區文化活動中心(室)、殘疾人組織、特殊教育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等組織殘疾人開展以自強勵志為主題的群眾性文化、藝術、讀書、娛樂活動。農家書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重點項目中要有為殘疾人服務的內容。支持殘疾人和殘疾人藝術團體廣泛參與各級各類文化評獎、藝術比賽活動。加強各級殘疾人文化藝術組織和團體建設,新建省殘疾人文化及特殊藝術中心。
2. 以“殘疾人文化周”為載體,廣泛開展基層群眾性殘疾人文化活動。在100個城鄉社區實施“文化進社區”項目。扶持出版殘疾人題材的圖書、音像制品和殘疾人作者的文學作品。扶持各種音像制品、網絡視頻和學習課件加配字幕。充分發揮省殘疾人閱覽服務中心的示范帶動作用,支持市級公共圖書館和有條件的縣級圖書館開展視障文化資訊服務和殘疾人閱覽服務。
3. 提高殘疾人文化藝術水平。以特殊教育學校為依托,扶持建設7個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加強對特殊藝術的指導和扶持,組織專業文藝團體開展文化助殘活動,鼓勵專業文藝工作者進行特殊藝術創作和節目輔導。加強省殘疾人藝術團建設,積極開展文化藝術交流活動。舉辦第六屆全省殘疾人藝術匯演、第三屆全省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及殘疾人文化展覽和比賽,組織參加第八屆全國殘疾人藝術匯演、第七屆全國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等活動。籌備參加全國殘疾人文化藝術博覽會。鼓勵扶持殘疾人參加各類藝術創作和交流活動,培育殘疾人文化藝術品牌,擴大社會影響力。
(八)體育。
主要任務:
——加強殘疾人群眾體育工作,促進殘疾人康復健身,提高社會參與能力。
——提高殘疾人運動競技水平,在重大殘疾人體育賽事中爭取優異成績。
政策措施:
1. 貫徹落實國務院頒發的《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年)》和《甘肅省全民健身條例》,研究制定殘疾人體育發展計劃,指導管理、協調推動本地殘疾人體育工作。公共體育場館要向殘疾人免費開放并為殘疾人參加體育鍛煉、訓練和比賽提供無障礙設施等便利條件和服務。新建省殘疾人體育中心。完善國家和省級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市州要利用當地資源盡快建立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支持體育院校和科研機構開展殘疾人體育科學研究。
2. 實施“殘疾人自強健身工程”,積極開展多層次、廣覆蓋的殘疾人群眾體育活動。推廣適合殘疾人身心特點的健身康復體育項目,舉辦區域性殘疾人群眾體育展示活動。與康復訓練、職業培訓、特殊教育相結合,在社區和特教學校、康復機構、托養機構等殘疾人相對集中的地方廣泛開展群眾性體育健身活動。普通學校和特教學校要組織殘疾學生參加適合其特點的日常體育活動,有條件的中、高等體育院校和其他設有體育專業的院校要將殘疾人體育納入教學內容,并招收一定數量且符合國家有關招生政策的優秀殘疾人運動員,為他們參加體育活動和競賽訓練提供幫助。重視農村殘疾人體育工作,引導農村殘疾人參加靈活多樣的健身活動。繼續抓好特奧活動示范點的建設和擴充,推動殘奧、聾奧、特奧運動均衡發展,將經常參加特奧運動的智力殘疾人規模發展到3萬人。積極做好殘疾人體育健身服務工作,培養1000名殘疾人社會體育指導員。實施“全民健身助殘工程”,為基層殘疾人體育活動場所配置適宜的器材器械,建設10個殘疾人群眾體育活動示范點。
3. 完善殘疾人體育競賽制度。辦好全省殘運會、特奧運動會。積極舉辦和參加各級各類殘疾人體育比賽,省上和市州每年要定期舉辦各類殘疾人體育競賽活動。實施《殘疾人運動員等級評定辦法》。建立優秀殘疾人運動員集訓隊伍,壯大殘疾人體育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隊伍。解決好優秀殘疾人運動員就學、就業、保險、獎勵和社會保障等問題。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殘疾人體育裁判員、教練員、分級人員隊伍,培養國際和國內組織認證的裁判員和分級人員,滿足省內、國內賽事需要。
(九)無障礙環境。
主要任務:
——全面推進無障礙建設與改造,開展全國、全省無障礙建設市州、縣市區創建工作。
——開展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為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供補助。
——大力推進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為殘疾人無障礙獲取信息提供服務和幫助。
政策措施:
1. 全面施行《甘肅省無障礙建設條例》,加快無障礙建設進程。各市州、縣市區建立無障礙建設協調機構,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對無障礙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范建設無障礙設施,加快推進現有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居住小區、公共場所等已建設施的無障礙改造,加強無障礙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加大投入,強化督導,力爭創建全國、全省無障礙建設市州、縣市區工作取得實效。組織開展無障礙知識宣傳普及活動,擴大社會宣傳面,增強全社會無障礙意識;定期開展無障礙建設執法檢查,加強無障礙建設經驗總結交流,推進無障礙建設依法、科學、有序開展。
2. 大力推進無障礙建設工程。將無障礙建設納入新農村和城鎮化建設內容,與小城鎮、農村道路、公共服務設施同時規劃設計、同時施工驗收,促進無障礙建設在城市和農村全面同步推進。交通運輸、航空、鐵路及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逐步配置無障礙設備,在公共停車區、住宅小區停車場優先設置殘疾人專用停車泊位。開展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工作,并為其提供改造補助;推動無障礙建設向農村、社區和殘疾人家庭延伸。加大縣級以上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無障礙改造,使其成為當地無障礙建設改造和使用管理的示范窗口。
3. 推進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將信息交流無障礙建設納入各地信息化建設規劃,推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無障礙方式發布政務信息。推廣互聯網、手機、電腦、可視設備無障礙產品的應用。加強殘聯系統網站無障礙建設。推動在重點公共服務行業、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語音提示、信息屏幕等系統。推廣方便盲人、聾人使用的服務產品。推進生活用品、藥品說明等信息無障礙建設。圖書和聲像資源數字化建設進一步實現信息無障礙。
專欄2:“十二五”十大助殘民生項目
1.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免費實施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項目,建立0—6歲殘疾兒童篩查、報告、轉銜、早期康復教育、家長培訓和師資培養的工作機制。
2.百萬殘疾人康復工程。開展白內障復明手術、精神病患者綜合治療、聾兒語訓、輔助器具供應適配等重點康復工程,幫助100萬殘疾人得到康復服務,其中36萬殘疾人不同程度康復。
3.扶殘助學項目。實施“通向明天”助學項目,資助600人次中高等教育階段殘疾學生就學。實施國家“陽光計劃”,為貧困殘疾兒童提供學前康復教育資助。
4.萬名殘疾人就業工程。新開發2萬個城鎮殘疾人就業崗位。
5.陽光助殘扶貧基地建設項目。扶持創建180個農村殘疾人扶貧基地,廣泛輻射帶動殘疾人脫貧致富。
6.陽光家園計劃。為10萬智力、精神和重度殘疾人提供托養服務。
7.陽光安居工程。為5萬戶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給予補助;為貧困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給予補助。
8.文化助殘項目。在100個城鄉社區實施“殘疾人文化進社區”項目。扶持30個市州、縣市區級公共圖書館盲人閱覽室建設。
9.全民健身助殘工程。為基層殘疾人體育活動場所、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配置器材器械,建設10個殘疾人群眾體育活動示范點。
10.扶殘助殘行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志愿助殘陽光行動,助殘志愿者注冊達30萬人以上,受助殘疾人達300萬人次以上。
(十)法制建設和維權。
主要任務:
——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加大殘疾人事業法律法規宣傳和執行力度,增強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營造良好法制環境。
——創新完善殘疾人維權工作長效機制,暢通殘疾人反映意愿和訴求渠道,深入開展殘疾人維權工作,著力解決殘疾人普遍性、群體性利益訴求。
——進一步完善殘疾人法律救助服務體系,市州和縣市區全部成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建立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完善相關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為殘疾人提供規范、便捷、高效、優質的法律援助與救助服務。
政策措施:
1. 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制定出臺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殘疾預防及殘疾人康復條例辦法、殘疾人教育條例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市州、縣市區要加快制定、修訂和完善相應的實施辦法及本地特惠政策和扶助措施。在制定涉及殘疾人的法規政策時,要明確保障殘疾人權益的具體內容,保障殘疾人在制定相關法規政策和殘疾人事務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2. 加大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的實施力度。進一步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甘肅省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力度,積極配合各級人大、政協開展執法檢查、工作視察和調研,全面推動法規政策落實,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建立健全殘聯系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服務工作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代表在國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
3. 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甘肅省實施〈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納入各級“六五”普法規劃,制定實施殘疾人事業“六五”普法規劃,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提高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的社會知曉率,增強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提升殘疾人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對殘聯系統工作人員、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和殘疾人維權工作者進行系統的法制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各級殘聯組織和殘疾人工作者依法工作水平。
4. 深入推進殘疾人法律救助與服務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各級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的作用,共同做好殘疾人法律援助、救助與服務工作。不斷拓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及服務的工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通過“法律七進”、“熱線維權”、“網絡維權”等活動,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人性化、專業化服務,依法解決殘疾人涉法涉訴問題。加快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機構規范化建設,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建立規范的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各級財政部門為符合條件的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辦案經費補助,為各級法律救助工作站提供必要的工作經費補貼。
5. 進一步健全殘疾人信訪工作長效機制。健全殘疾人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與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暢通殘疾人信訪渠道,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力度,努力將殘疾人反映的突出問題和困難解決在基層。完善殘疾人信訪干部定期培訓制度,增強信訪干部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加快制定實施針對不同類別殘疾人特殊需求的特惠扶助政策,著力解決殘疾人在醫療、康復、教育、就業、住房等方面的普遍性利益訴求。加大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重大疑難信訪案件的協調督辦力度,嚴厲打擊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殘疾人權益和社會穩定。教育引導殘疾人依法信訪和反映訴求,提高信訪案件辦結率,使辦結率達到98%以上,集體訪、重復訪控制在5%以下。
(十一)殘疾預防。
主要任務:
——建立綜合性、社會化殘疾預防和控制網絡,形成信息準確、方法科學、管理完善、資源共享、監控有效的殘疾預防機制。
——實施重點預防工程,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政策措施:
1. 健全殘疾預防工作網絡。制定和實施殘疾預防行動計劃,廣泛開展以社區(村)為基礎、以一級預防為重點的三級預防工作;健全政府統籌規劃協調,相關部門齊抓共管、密切配合,全社會積極重視、廣泛參與的殘疾預防控制體系和工作機制。
2. 針對危害面廣但可以預防的致殘因素,實施一批重點預防工程。建立健全產前篩查診斷網絡,做好孕產期保健宣教和產前診斷服務,廣泛開展新生兒缺陷篩查,建立早發現、早報告、早干預制度,有效控制自閉癥、腦癱、重度智力殘疾等先天殘疾的發生。強化計劃免疫和基本醫療衛生保健,大量減少傳染病致殘。倡導健康生活方式,減少慢性病致殘。加強初級眼保健工作,減少白內障、兒童盲、屈光不正等導致的可避免盲。規范臨床醫療藥品使用管理,減少藥物致殘。加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交通安全和防災減災工作,提高應急處理和醫療急救能力,減少環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殘。重視精神殘疾預防,對重點人群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提前心理干預, 。
3. 普及殘疾預防知識,提高公眾殘疾預防意識。組織好全國愛耳日、愛眼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做好新婚育齡夫婦、孕產期婦女、有害環境地區居民、交通和礦山行業職工、中小學生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婚前衛生指導、咨詢和醫學檢查。
4. 加強殘疾預防信息收集和理論研究工作。執行國家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實施殘疾報告制度。加強信息收集,建立殘疾預防綜合信息網絡平臺和數據庫,注重開展致殘因素監控和殘疾預防理論研究工作,提高殘疾預防工作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十二)殘疾人組織和工作隊伍建設。
主要任務:
——完善殘疾人組織體系,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
——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和社區殘疾人工作,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加強各級殘聯班子建設,培養、選拔和配備優秀殘疾人干部。
——建設高素質的殘疾人工作專職、專業和志愿者隊伍。
——充分發揮殘疾人專門協會作用。
政策措施:
1. 不斷加強殘聯組織建設。完善殘聯機構設置,充實工作內容,配備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編制。殘聯要切實掌握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具體情況及基礎數據,積極向政府反映殘疾人的特殊困難和需求;大力推動有關殘疾人優惠扶助政策的落實,積極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各項工作;協助政府做好有關法規政策、發展規劃的制定和行業管理工作。做好殘聯換屆和第二代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工作。
2. 著力提高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水平。按照省委組織部等6部門印發的《,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甘殘聯發〔2010〕23號)的要求,將殘疾人組織納入城鄉基層組織建設總體規劃,強化指導支持,同步推進實施;將專職委員的工作補貼或誤工補貼經費、教育培訓經費按規定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加大基層殘疾人組織工作經費投入。堅持“整縣突破、整市推進”思路,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和企業殘疾人組織,狠抓鄉鎮(街道)殘聯專職理事長、殘疾人專職委員配備及待遇落實,大力開展殘疾人組織示范點建設,提高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水平。
3. 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積極作用。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納入城鄉社區建設規劃和內容,社區建設協調領導機構吸收同級殘聯為成員,充分發揮殘疾人協會和殘疾人專職委員的作用,整合社區資源,廣泛開展殘疾人康復、社會保障、就業服務、日間照料、文化體育、法律服務、無障礙建設等工作,為廣大殘疾人提供周到、專業化的服務,發揮殘疾人組織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的作用。
4. 加大對殘聯領導班子的協管力度。省、市州殘聯要積極配合下一級組織部門,定期考核市州、縣市區殘聯班子,選好配強班子成員。建立完善優秀殘疾人人才庫,加大殘疾人干部選拔、培養和配備工作力度;省殘聯配備盲人、聾人專職理事和智力、精神殘疾人親屬理事,市州、縣市區殘聯班子中均要配備殘疾人干部。
5. 加強殘疾人專門協會工作。建立健全縣級以上殘聯各類別殘疾人專門協會,基本實現各級殘疾人專門協會“經費、場地、人員”三落實并全面開展工作。殘疾人專門協會要密切聯系殘疾人,反映殘疾人需求,舉辦豐富多彩的活動,切實發揮“代表、服務、維權”職能。加強對民間殘疾人組織的聯系、指導和支持。
6. 強化殘疾人工作專職隊伍建設。將殘聯干部隊伍建設納入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加大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對殘疾人專職委員進行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分級分類培訓,提高專職委員的工作能力與水平。開展殘聯干部和殘疾人專職委員“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教育。鼓勵、支持殘聯干部、殘疾人專職委員參加學歷教育。進一步發揮殘聯代表大會代表作用。
7. 加快殘疾人工作專業隊伍建設。貫徹《中國殘疾人事業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加強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維權、托養、信息統計、文藝體育、社會工作等專門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人才保障和激勵機制,按照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落實為對殘疾人服務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傾斜政策。
8. 發展壯大助殘志愿者隊伍。將志愿助殘工作納入全省志愿服務總體規劃,開展, “志愿助殘陽光行動”,建立健全助殘志愿者招募注冊、評價激勵、權益維護機制,促進志愿助殘服務的專業化、經常化和規范化。助殘志愿者注冊人數達到30萬。
9. 廣泛開展自強活動,培育自強典型,大力弘揚自強不息精神,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充分發揮殘疾人在殘疾人事業中的作用。召開第四次全省“自強與助殘”表彰大會,做好第五次全國“自強與助殘”表彰大會的評選推薦工作。
(十三)基礎設施建設和科技、信息化。
主要任務:
——加強殘疾人事業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布局結構,改善基本條件,增強服務功能。
——加強殘疾人事業領域的科技創新、示范推廣和成果應用。
——加強殘疾人事業信息化建設工作,建立健全基層殘疾人事業信息化工作管理體系,加強信息化人才隊伍培養,提高殘疾人事業信息化管理水平,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技術支撐。
政策措施:
1. 加強對殘疾人服務設施的統籌規劃和立項建設。將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托養、文化體育、綜合服務等專業服務設施納入城鄉公益性建設項目,在立項、規劃、建設用地和資金投入等方面優先安排,重點扶持,使殘疾人服務設施布局合理、條件改善、功能完善。實施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標準,繼續完善設施建設,應建但還未建市州、縣市區要建設符合要求的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無障礙設施不規范的進行改造,建設規模未達標的進行擴建。對困難地區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給予適當補助。
2. 通過實施國家和省級各類科技計劃,支持和推動殘疾人事業領域的科技創新和應用。發揮省康復中心技術人才優勢,推廣殘疾人康復服務平臺研發及應用示范等殘疾人服務科研項目。設立殘疾人事業科技項目庫,開展科研課題招標,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研究推廣殘疾鑒定、特殊教育、職業技能鑒定、輔助器具等領域的標準、技術和產品。培育一批以科技為先導、為殘疾人服務的企業和產業品牌。
3. 加強殘疾人事業信息化建設。以省殘聯信息中心為骨干,以市州、縣市區殘聯信息化機構為基礎,逐步建立和完善殘聯信息化工作體系。加大殘聯系統網絡建設,整合信息資源,實現網絡互聯。不斷完善殘聯系統公眾信息網,豐富信息內容,加強社會宣傳,促進政務公開,為殘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網絡信息服務。建立全省殘聯綜合業務數據管理平臺,與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實現數據交換和資源共享,為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障和服務提供身份認證和基礎信息,為殘疾人事業發展提供客觀真實的基礎數據。加強殘疾人工作信息化隊伍建設,加大基層信息專業技術人才培養。
(十四)統計、監測和政策研究。
主要任務:
——加強統計和監測,掌握殘疾人基本狀況和基礎數據,及時跟蹤與全省殘疾人事業有關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開展殘疾人統計和監測數據分析與研究應用。
——加強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的理論與實踐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和服務標準。
政策措施:
1. 做好殘疾人事業統計工作。加強基層殘疾人工作業務臺賬建設,開展統計季報工作,推行統計電子化和網絡化管理應用,提高殘疾人事業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實效性。加強對殘疾人事業各類統計數據資源的綜合分析,推進相關統計指標納入全省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統計指標體系。加強統計隊伍建設,定期做好培訓工作。
2. 做好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加強全省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穩定工作隊伍,落實保障資金,提高數據質量,加強分析應用。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籌備全省第三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工作,推進殘疾人抽樣調查的制度化、規范化。
3. 進一步加強殘疾人事業理論與實踐研究。加強有關學科建設,成立甘肅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會,充分發揮甘肅省殘疾人事業發展專家咨詢委員會和省內高校、社會科研機構的學術優勢,重點開展殘疾人公民權利、人道主義思想等基礎性研究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殘疾人服務業、特殊勞動權益保護、殘疾人服務提供模式、服務機構設施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與監管、無障礙環境建設等方面的政策研究。
(十五)社會環境和殘疾人慈善事業。
主要任務:
——大力弘揚人道主義思想,深入宣傳“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為推動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
——培育發展殘疾人社會服務組織,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工作的長效機制。
政策措施:
1. 加大殘疾人事業宣傳力度。各級政府殘工委要把殘疾人事業宣傳工作列入年度任務考核,宣傳部門要將殘疾人事業宣傳任務納入社會宣傳工作總體計劃,健全宣傳網絡、建立聯動機制,不斷拓展宣傳內容、創新宣傳方式、增強宣傳實效。宣傳、文化、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部門和單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廣泛宣傳黨和政府扶殘助殘優惠政策措施、殘疾人事業取得的顯著成就和成功經驗、社會各界的助殘善舉和殘疾人頑強拼搏的精神。積極引導并有效利用網絡等媒體,及時刊播殘疾人事業的新聞消息和工作動態。建立省、市州、縣市區三級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聯動網絡,完善新聞宣傳通訊員制度。省、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廣播電臺要開設殘疾人專題節目,市州和有條件的縣市區電視臺要開播手語新聞等欄目。繼續推進影視劇和電視節目加配字幕工作。組織全省殘疾人事業好新聞作品評選,推薦優秀作品參加全國殘疾人事業好新聞評選和各地人民廣播電臺殘疾人專題節目展播。廣泛開展甘肅殘疾人事業發展重大政策、重點項目、重要活動和會議的新聞報道工作,樹立和提升甘肅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良好形象。
2. 營造扶殘助殘的良好社會環境。將扶殘助殘活動納入文明城市、文明行業、文明村鎮、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窗口等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組織好全國助殘日、人道主義進校園、人道主義進黨校等主題宣傳活動,繼續組織開展志愿者助殘、手拉手紅領巾助殘、殘健同行·和諧共享等扶殘助殘活動,大力宣傳殘疾人自強模范、扶殘助殘先進集體和個人、“殘疾人之家”和“全省十大杰出殘疾人”等典型的先進事跡,努力形成關愛幫扶殘疾人、關心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
3. 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參與發展殘疾人社會福利事業和殘疾人服務業。通過土地保障、信貸支持和政府采購等形式,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發展殘疾人社會福利事業,興辦殘疾人康復、托養服務等各類社會福利機構。采取公辦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通過提供資金、場地、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措施,鼓勵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參與發展殘疾人服務業。改進和完善殘疾人社會服務組織資助辦法,建立服務質量標準和監管制度,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試點競爭性投標,確保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加強殘疾人服務業規劃和行業管理。
4. 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紅十字會、慈善協會、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等社會組織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實施好“集善工程”、“長江新里程計劃”等殘疾人慈善品牌項目。每年組織行政、企事業單位開展“愛心助殘一日捐”活動,引導、鼓勵各單位為殘疾人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5. 開展殘疾人事業對外交流與合作。進一步拓展全省殘疾人工作同國際國內及省際交流領域,提高合作水平。學習借鑒國際國內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有益經驗,促進我省殘疾人事業發展。積極爭取國際國內慈善捐款,大力實施殘疾人扶貧、康復、助學、就業等重點項目,加快改善殘疾人的生活狀況。
專欄3:“十二五”主要能力建設項目
1.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新建、擴建和改建。新建省殘疾人文化、體育、就業、輔助器具、農業科技等服務中心,扶持縣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改擴建。
2.專業康復機構建設。新建省康復中心和20個以上市州、縣市區殘疾人康復機構。
3.示范性社區康復站建設。在86個縣市區建立示范性殘疾人社區康復站,配備康復設備、普及讀物,開展殘疾人技能培訓、家長培訓、娛療、心理疏導等活動。
4.專業托養服務機構建設。按照全國創建“陽光家園”示范機構標準,新建省殘疾人托養服務中心,扶持新建和改擴建40個市縣級骨干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
5.特殊教育示范校建設。實施中西部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新建、改擴建一批特殊教育學校,創建5所示范性特殊教育學校,推動全省特教學校建設;推動中高等職業教育示范校和高等院校殘疾人學生實訓基地建設。
6.就業機構規范化建設。推動省及市州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其中省級就業服務機構及蘭州、天水、白銀、慶陽、張掖、隴南等市殘疾人就業服務中心達到規范化建設標準。
7.全, 省殘聯綜合業務數據管理平臺建設。全省殘聯綜合業務數據庫管理平臺覆蓋90萬左右殘疾人口,與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管理信息平臺實現數據交換和資源共享,為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障和服務提供基礎信息支持。
8.科技助殘行動計劃。開展殘疾人康復服務平臺等科技助殘項目的推廣應用和自主研發。
9.建設全省殘疾人無障礙信息網絡服務平臺,為殘疾人提供無障礙信息網絡服務。
10.殘疾人事業專職、專業人才培養。實施專業技術骨干人員和基層殘疾人工作者培訓項目,培養培訓30名高端康復人才、300名康復專業技術人員、3000名社區康復協調員,150名骨干特教教師,1000名殘疾人就業服務指導員,500名托養管理和服務人員,1000名殘疾人社會體育指導員,120名殘疾人維權工作人員,100名基層信息統計專業人員。對省、市、縣殘聯專職工作人員、基層殘疾人專職委員普遍輪訓2—3次。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進一步加強對殘疾人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的領導體制,建立健全“人大檢查、政協視察”的支持機制,鞏固強化“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確保殘疾人工作任務具體、責任明確、措施到位、落實有力;要緊緊圍繞中心大局、搶抓各種發展機遇,加快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著力改善殘疾人生產生活狀況,不斷提高殘疾人參與和發展水平,努力推動殘疾人事業與全省經濟社會同步實現跨越式發展。
(二)納入總體規劃。各地要將本規劃的目標任務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推進計劃,統一安排部署,重點傾斜支持,狠抓工作落實。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要將殘疾人工作納入部門專項規劃,將殘疾人工作擺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突出位置,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合力推動殘疾人事業達到高于其他社會事業的發展速度和水平。
(三)加大經費投入。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省、市州、縣市區政府要按中央任務數和相關規定逐級落實財政配套資金比例。綜合運用納入預算、整合投入、社會募集、慈善捐助、利用外資等形式,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投入,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資金投入格局,確保規劃工作任務的有效落實和各項預期目標的如期實現。認真落實殘疾人事業專項資金公示公告、實名發放等管理使用制度,加強資金使用的管理和監督,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水平。
(四)強化問效評估。進一步強化殘疾人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將殘疾人事業發展各項年度目標任務逐級分解細化,定期督查考核,嚴格兌現獎懲。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制定規劃實施的評價指標體系和工作推進機制,加強動態監測和跟蹤問效,加強對重大服務項目和能力建設項目的評估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規劃執行中的問題。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在“十二五”中期和末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比和信息公開,自覺接受公眾監督。
專欄4: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執行評估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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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測指標 |
單位 |
權重 |
目標值 |
|
社
會
保
障 |
1.貧困殘疾人生活補助比例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比例 3.城鎮殘疾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比例(試點地區) 4.城鎮殘疾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比例 5.農村殘疾人參加新農合比例 6.農村殘疾人參加新農保比例(試點地區) 7.農村殘疾人生活救助和扶貧開發人數 |
% % % % % % 萬人 |
4 4 6 6 6 6 4 |
≥55 ≥35 ≥95 ≥95 ≥98 ≥95 ≥50 |
|
公
共
服
務 |
1.重點康復工程服務人數 2.康復服務比例 3.學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比例 4.城鎮新增殘疾人就業人數 5.農村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人數 6.殘疾人接受托養服務人數 7.社區服務比例 8.社區活動參與率 |
萬人 % % 萬人 萬人 萬人(次) % % |
5 4 5 5 5 4 4 4 |
≥36 ≥85 ≥85 ≥2 ≥15 ≥10 ≥75 ≥70 |
|
生
活
水
平 |
1.城鎮殘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2.農村殘疾人家庭人均純收入 3.城鎮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 4.農村殘疾人家庭恩格爾系數 5.百戶殘疾人家庭彩色電視機擁有量 |
元 元 % % 臺 |
7 7 5 5 4 |
≥12700 ≥3200 ≤45 ≤50 ≥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