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組織建設工作“十二五”實施方案
一、背景
“十一五”期間,全省殘疾人組織建設取得顯著成效,基層殘疾人組織體系更加健全,殘疾人工作隊伍不斷壯大,社會化工作機制基本形成,殘疾人組織的服務能力和工作水平明顯提升。
為進一步加強殘疾人組織建設,增強服務能力,為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和人才支持,依據《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及《殘疾人組織建設工作“十二五”實施方案》和《甘肅省“十二五”殘疾人事業發展規劃》,制定本方案。
二、任務目標
——實施殘疾人組織建設“強基育人”工程,健全完善殘疾人組織體系,建設高素質的殘疾人工作專職、專業和志愿者隊伍。
——提高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水平,基層殘疾人組織實現全覆蓋,殘疾人專職委員實現全配備。
——加強各級殘聯班子建設,市州、縣市區殘聯班子全部配備殘疾人干部,鄉鎮(街道)殘聯專職理事長配備率達80%以上。
——廣泛開展殘疾人工作者職業道德建設,加大培訓教育力度,建設一支綜合素質高、對殘疾人有愛心的、作風優良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
——鄉鎮(街道)、社區殘疾人專職委員全部納入政府公益性崗位,并按規定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村殘疾人專職委員誤工補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建立健全專職委員實名制管理檔案。
——加強殘疾人專門協會工作規范化建設,有效發揮專門協會“代表、服務、維權”職能作用。
——廣泛開展“關愛殘疾人志愿服務活動”、“志愿助殘陽光行動”,助殘志愿者人數達到30萬人,受助殘疾人達到100萬人次。
—— 做好第二代殘疾人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做到應發盡發。
——協助做好殘聯換屆和考察工作,指導市州殘聯換屆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推進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按照省委組織部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甘殘聯發[2010]23號)的要求,將基層殘疾人組織納入城鄉基層組織建設總體規劃,強化指導支持,同步推進實施;規范機構設置,完善工作內容,增加適應工作需要的人員編制,努力實現機構健全規范、隊伍穩定實干、服務功能完善、作用發揮明顯的目標,不斷提高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水平和質量。
(二)全面實施殘疾人組織建設“強基育人”工程。圍繞殘疾人“兩個體系”建設主線,緊扣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和殘疾人工作者培訓兩個重點,堅持“整縣突破、整市推進”思路,進一步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和企業殘疾人組織,狠抓鄉鎮(街道)殘聯專職理事長、殘疾人專職委員配備及待遇落實,大力開展殘疾人組織示范點建設,切實解決個別地區基層組織不達標和殘疾人專職委員形同虛設,或根本是空白的問題。認真做好省殘聯及各級殘聯換屆工作,進一步發揮各級殘聯代表大會代表作用。
(三)充分發揮殘聯組織和殘疾人組織在社會管理和服務中的作用。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納入城鄉社區建設規劃和內容,社區建設協調領導機構吸收同級殘聯為成員,整合社區資源,廣泛開展殘疾人康復、社保經辦、就業服務、日間照料、文化體育、法律服務、無障礙建設等工作,努力探索推進殘聯系統社會工作者人才隊伍建設的新途徑。大力培育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加強教育培訓,改善工作條件,逐步提高待遇補貼。鄉鎮(街道)、社區專職委員全部納入公益性崗位,按規定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村專職委員誤工補貼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并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增加。
(四)做好殘聯領導班子雙重管理工作。各級殘聯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組織部《關于殘疾人聯合會干部管理辦法和黨組織管理關系的意見》(組通字[1996]2號)、《關于在機構改革中做好有關干部雙重管理工作的函》(干辦字[2000]5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殘聯《關于進一步加強殘聯組織建設的通知》(甘組通字[2005]29號)要求,認真履行對下一級殘聯領導班子的教育、培養、考察及提出使用建議的“協管”職責,加強對下級殘聯在班子調整前、換屆前、屆中等關鍵環節的雙重管理工作,把熱愛殘疾人事業的優秀干部及時推薦、選配到殘聯崗位,協助各級黨委把殘聯領導班子建設成“為公、勤政、團結、廉潔”的堅強領導集體。
(五)重視殘疾人干部的培養、選拔。全面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省委發[2009]12號)、省委組織部等六部門《加強和規范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的實施意見》及中國殘聯黨組《關于建立各級殘疾人聯合會領導班子殘疾人后備干部隊伍的意見》(殘聯黨組[2011]5號)關于配備殘疾人干部的要求,不斷完善“優秀殘疾人人才庫”,建立健全殘疾人后備干部隊伍,積極培養、選拔優秀殘疾人進入各級殘聯并擔任領導職務,市州、縣市區殘聯領導班子全部配備1名殘疾人干部。
(六)抓好殘疾人工作者專職隊伍建設。將殘聯干部隊伍建設納入當地黨政領導干部教育培訓整體規劃,做好優秀殘聯干部的掛職鍛煉、培訓深造等工作,努力提高為殘疾人服務能力。制定實施全省殘聯系統干部教育培訓計劃(2011-2015),開展分級分類培訓,五年內對全省殘疾人工作者普遍進行一次輪訓;以提高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能力”為重點,結合實際工作開展實用有效的系統培訓;鼓勵、支持殘聯干部接受學歷教育,普遍提高文化素質,更新知識結構,增強做好本職工作的素質和能力。結合開展“創先爭優”和“學習我身邊的職業道德模范”活動,緊密聯系殘疾人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殘疾人職業道德建設活動,大力宣傳殘疾人工作者職業道德楷模的先進事跡,加強殘疾人工作者思想作風建設,建設一支恪守“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的高素質殘疾人工作者隊伍。
(七)充分發揮殘疾人專門協會作用。各級殘聯要加強對專門協會的領導,建立專門協會辦公室,確定專人負責協會工作,保證專門協會“經費、場地、人員”三落實并全面開展工作,切實發揮“代表·服務·維權”職能。殘疾人專門協會要廣泛聯系基層殘疾人,反映殘疾人需求,圍繞殘疾人事業發展大局和殘聯中心任務,開展適合殘疾人特點的各項活動以及形式多樣的素質教育,活躍殘疾人生活,培養殘疾人骨干。探索推行縣級殘聯專門協會依托鄉鎮(街道)殘聯和社區殘協開展工作的模式,總結推廣協會工作經驗。
(八)加強對為殘疾人提供服務的殘疾人社會組織和民辦服務機構的聯系、指導和支持。運用社會化工作方式,探索與高校、公益組織、愛心企業等的合作,創新社會管理與服務,為殘疾人提供服務。培育面向殘疾人服務的社會組織,鼓勵各類組織、企業和個人建設殘疾人服務設施,發展殘疾人服務業。
(九)積極推進志愿者助殘隊伍建設。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文明辦、中國殘聯等八部門《關于加強志愿助殘工作的意見》(殘聯發[2009]15號)精神,將志愿助殘工作納入國家志愿服務總體規劃,廣泛開展“關愛殘疾人志愿服務活動”、“志愿助殘陽光行動”,建立健全助殘志愿者招募注冊、評價激勵、權益維護機制,促進志愿助殘服務的專業化、經常化和規范化。
(十)加強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發放管理工作。加大殘疾人證換發工作分類指導、督促檢查和通報力度,提高殘疾人證管理水平和使用效應。根據殘疾人的需要和工作條件,實施上門辦證、減免貧困殘疾人評定費用等措施,為殘疾人提供優惠便利的服務。結合殘疾人證的發放,完善殘疾人基礎數據庫,為開展各項業務工作提供服務,使更多的殘疾人能夠憑證享受到優惠政策。
(十一)大力弘揚人道主義和自強不息精神,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引導廣大殘疾人發揚樂觀進取、熱愛生活、自強自立的精神,充分發揮殘疾人在殘疾人事業中的主體作用。廣泛開展自強活動,培育自強典型。召開第四次全省“自強與助殘”表彰活動,做好第五次全國“自強與助殘”表彰大會的評選推薦工作。
四、檢查評估
(一)各市州、縣市區政府殘工委組織年度檢查、評估,省政府殘工委將于2013年進行中期檢查,2012年進行終期檢查評估。
(二)按照中國殘疾人事業統計統一要求,市州殘聯要及時向省殘聯上報統計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