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第三屆全省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的通知
各市(州)殘聯、教育局、文化局、新聞出版廣電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推動我省殘疾人特殊藝術的發展,繁榮特教學校學生文化生活,發現和培養特殊藝術人才,選拔優秀節目參加“第七屆全國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省殘聯、省教育廳、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決定于2015年5月共同舉辦“第三屆全省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匯演形式
匯演以報送參賽節目光盤的形式進行,省上組織專家評委集中評審。
二、參演對象
全省特教學校、輔讀學校、普校附設特教班、殘疾人中等職業教育機構和高等特殊教育學院的在校(院)殘疾學生。
三、參演節目要求
(一)內容:反映殘疾學生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生活、自強自立、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體現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風尚,展示殘疾學生特殊藝術才華。
(二)類別:聲樂、器樂、舞蹈、戲劇小品及智殘人綜合節目五類,其中戲劇小品類包括話劇小品和戲劇片段。聲樂類、舞蹈類、器樂類節目時長均限制在7分鐘內;戲劇小品節目時長限制在10分鐘內;智殘人綜合節目時長不超過13分鐘。
(三)以市州為單位參加匯演,每類參賽節目限額2個,總參賽節目限額為10個,可以空缺,但不可跨類別替補。
(四)期限:參賽節目必須為2011年第二屆全省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之后新創作或改編的節目。
(五)聲樂、器樂、舞蹈類節目演員必須全部為殘疾人,健全人不得參與;戲劇小品、智殘人綜合類節目確需健全人協助演出的,健全人所占比例不能超過表演者的30%,且不能擔任主要角色,健全人演員不作為表演者參加評比(節目登記表中須注明)。如有未按規定參賽的節目,將取消該節目參賽資格,并取消該市州總評成績。
(六)歌伴舞或舞伴歌等帶有綜合類形式的節目,須明確歸類,參與某一類別評比。
四、報送要求
(一)在全省范圍內舉辦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是加強殘疾人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2015年全省殘疾人文化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凡有特教學校的市州要積極組織參演活動,按要求報送參賽節目光盤。
(二)各市州按節目類別錄制成DVD光盤(具體要求見附件1),節目報名總表(附件2)和節目登記表(附件3)各一式8份。上述參賽材料于5月30日前報送省殘聯宣傳文體處。
(三)各類表格填寫要真實準確,殘疾類別核實無誤;節目登記表中涉及編創者、輔導者5人以上應署集體創作、改編或集體輔導。
五、獎項設置
本屆匯演設表演獎、輔導獎、創作獎、組織獎。表演獎按類別分設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以節目為單位頒獎),智殘學生參演的綜合類節目單獨評獎;輔導獎、創作獎不分等級。各市州總成績前5名授予組織獎。
六、組織實施
(一)省上將組織有關專家成立評委會,負責對各市州參演節目進行評選,綜合評議后評出各獎項等級。之后,擇優選拔一批節目參加“第七屆全國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評比。
(二)各市州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本屆全省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認真組織實施,使殘疾學生通過參加文藝演出活動,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展示特殊藝術風采、樹立自強自立的信心,促進殘疾學生進一步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三)各市州殘聯、教育、文化、廣電部門要密切配合,認真創編、推薦和錄制參評節目,共同做好組織工作。教育部門要為選拔演員、排練提供方便條件,協助特教學校安排好教學,做到不影響在校學生的正常學習;文化部門要組織人員精心創作、編排、輔導節目,力爭創作出精品佳作;電視臺要配合搞好參評節目的光盤錄制工作;殘聯要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做好綜合協調工作。
(四)各市州在活動組織中要切實加強管理,保障師生安全,確保藝術匯演平安順利開展。
附件:下載.doc
1、第三屆全省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節目光盤的錄制要求及
有關說明
2、第三屆全省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節目報名總表
3、第三屆全省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節目登記表
省 殘 聯 省 教 育 廳
省 文 化 廳 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2015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