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肅省殘疾人聯合會部門決算
第一部分 省殘聯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省殘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批復表
二、收入決算批復表
三、支出決算批復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批復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批復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批復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批復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批復表
第三部分 省殘聯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省殘聯概況
一、主要職能
省殘聯是中國殘聯的地方組織,是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人民團體,具有“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開展各項業務和活動,直接為殘疾人服務;受省政府領導,具有政府行政職能,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省殘聯的主要職責是:
1 .貫徹執行黨、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殘疾人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省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和規劃,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2 .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3 .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4 .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系,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5 .開展殘疾人康復、扶貧、勞動就業、教育、文化、體育、科研、用品用具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6 .承擔省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
7 .協助管理并指導各級殘聯領導班子建設。
8 .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
9 .組織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10 .承辦省委、省政府和中國殘聯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納入省殘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編報范圍的單位12個,包括機關本級和11個直屬預算單位。詳細情況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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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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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殘聯本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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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甘肅省康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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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甘肅省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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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甘肅省殘疾人輔助器具資源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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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甘肅省殘聯農業科技示范培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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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甘肅省殘疾人體育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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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甘肅省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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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甘肅省殘聯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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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甘肅省殘疾人藝術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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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甘肅省盲人按摩指導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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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甘肅省聽力語言康復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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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甘肅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
第二部分 省殘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表
詳見附表(甘肅省殘疾人聯合會2016年度決算公開表)
第三部分 省殘聯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總體情況說明
省殘聯2016年度收支總決算32093.87萬元。其中:
收入總計23437.71萬元,包括:財政撥款收入13777.78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9865.2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3912.53萬元),占58.78%;上級補助收入21萬元,占0.09%;事業收入769.52萬元,占3.28%;經營收入8867.53萬元,占37.83%;其他收入1.88萬元,占0.01%。上年結轉和結余8656.16萬元。收入較上年減少25514.6萬元,降低52.12%,主要原因是從2016年起特困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兩個專項由省殘聯調整到民政廳。
支出總計24051.59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5.4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8663.21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218.87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類)287.28萬元,其他支出(類)4876.77萬元。結余分配616.4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7425.86萬元(結轉資金將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支出較上年減20701.70萬元,降低46.26%,主要原因是隨著收入的減少支出相應減少。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度年初結轉和結余2207.5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結轉86.49萬元;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2121.09萬元。本年收入9865.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683.52萬元;項目支出5181.73萬元。本年支出9838.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758.37萬元;項目支出5080.2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2234.2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結轉11.64萬元;項目支出2222.61萬元。
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5.47萬元,主要是公共服務支出。
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526.91萬元。其中: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198.34萬元,主要用于省殘聯機關離退休人員支出。
事業單位離退休(項)38.56萬元,主要用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支出。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8823.45萬元。其中:
行政運行(項)1055.39萬元,主要用于機關本級的基本支出。
機關服務(項)123.97萬元,主要用于信息中心的基本支出、辦公信息化與網絡服務等。
殘疾人康復(項)3197.76萬元,主要用于殘疾人康復方面的支出。
殘疾人就業和扶貧(項)1128.萬元,主要用于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和服務管理,以及殘疾人扶貧等工作的支出。
殘疾人體育(項)1483.64萬元,主要用于開展殘疾人體育運動方面的支出。
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1833.7萬元,主要用于殘疾人維權、宣傳文化、理論研究和服務設施項目等支出。
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195.46萬元,主要反映省殘聯機關及直屬單位按規定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287.28萬元,主要是按照相關規定,為單位在職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4758.3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4333.66萬元,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績效工資、退休費、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等;公用經費424.71萬元,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公務接待費、租賃費、勞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稅金及附加費用、其他資本性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數81.97萬元,完成當年預算的61.34%。“三公”經費較上年減少32.51萬元,減少28.4%。主要是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要求,厲行節約,采取切實措施,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支出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數5.47萬元,主要用于與其他國家(地區)殘疾人組織之間的業務與文化交流活動等,出國(境)團組2個、3人次,因公出國(境)費較上年增加0.86萬元,增加18.69%,因為2015年和2016年出國費用標準不同。
2. 公務用車購置為0。
3.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3.13萬元,完成當年預算的59.57%,本年度無新購車輛,公務用車保有量39輛,運行維護費支出全部用于機關本級和直屬單位公車的運行維護,較上年減少31.28萬元,降低29.96%,貫徹了厲行節約原則。
3.公務接待費3.37萬元,批次23個、人數561人,主要用于單位正常的業務接待工作,完成當年預算的62.38%,較上年減少2.09萬元,降低38.29%,貫徹了厲行節約原則。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4830萬元,本年收入3912.53萬元,本年支出4876.77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3865.76萬元,反映開展的各類殘疾人事業專項。
其他支出(類)彩票公益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2,773.54萬元,主要用于縣級殘聯流動服務車車輛及車載設備購置、政府購買服務、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殘疾人康復托養機構設備購置、兒童康復項目等支出。
1.用于社會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553萬元。
2.用于殘疾人事業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項)4323.77萬元。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說明
1.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度政府采購支出4059.18萬元,政府采購貨物支出3255.1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384.06、政府采購服務支出420萬元。比2016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數減少323.72萬元,減少7.39%,主要原因是堅持勤儉節約原則,加強了資產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2.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止到2016年12月,省殘聯共有車輛4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9輛,其他車輛2輛;單價100萬元以上的設備14臺(套)。
3.機關運行經費情況:
2016年省殘聯機關運行經費197.15萬元,主要是隨著國民經濟收入的增長,財政基本支出額度增加。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中央和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收入: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七、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或項目已完成等產生的結余資金。
八、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的規定從事業收入或經營收入中按規定提取的事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
九、年末結轉和結余:指單位按有關規定結轉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指舉辦會議等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十一、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
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十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反映單位病故人員喪葬補助費支出。
十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殘疾人事業(款):
行政運行(項):反映省殘聯機關的基本支出。
機關服務(項):反映信息中心的基本支出、辦公信息化與網絡服務等支出。
殘疾人康復(項):反映殘疾人康復方面的支出。
殘疾人就業和扶貧(項):反映殘疾人職業教育、培訓和服務管理,以及殘疾人扶貧等工作的支出。
殘疾人體育(項):反映殘疾人體育方面的支出。
其他殘疾人事業支出(項):反映殘疾人維權、宣傳文化、理論研究和服務設施項目等支出。
十四、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共衛生(款)
重大公共衛生專項(項):反映重大疾病預防控制等重大公共衛生服項目支出。
其他公共衛生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醫療保障(款):反映用于醫療保障方面的支出。
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中醫藥(款)中醫(民族醫)藥專項:反映中醫(民族醫)藥方面的專項支出。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按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十六、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
十七、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八、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