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省殘聯爭創省級文明單位進行任務分解的通知
各黨委、支部:
今年下半年,省文明辦和省直機關工委將對我會爭創省級文明單位工作進行實地考評驗收。根據《甘肅省文明單位測評細則》要求,省級文明單位考核測評共涉及創建工作機制、思想道德建設、群眾性創建3個方面、34項具體考核指標,每項考核指標都確定了具體分值,省文明委將采取實地考察、審核材料、聽取匯報對照指標逐一打分,綜合衡量確定創建情況。
做好省級文明單位創建工作,是我會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需要全會上下齊心,共同創建。當前,我會在創建省級文明單位方面,還存在著缺少道德講堂活動場所和職工文體活動室、創建氛圍不夠濃厚、創建資料不夠完整等相關問題,為圓滿完成迎考工作,確保我會爭創省級文明單位目標順利實現,經黨組會研究,對涉及創建工作的3個方面、34項考核指標逐一進行責任分工(見附表),并明確所做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限,凡在驗收過程中出現缺項漏項的,將對照分工細則追究相關處室責任。對此,提出三點要求:
一是思想重視,提高認識。做好省級文明單位創建工作,各黨委、支部主要負責人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根據任務分工,各司其職,加強協作配合,按時完成相關任務。
二是廣泛宣傳,營造氛圍。要積極開展文明創建活動宣傳工作,動員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參與,自覺落實各項創建任務,形成人人參與、富有成效的活動氛圍。
三是齊抓共管,及時溝通。要充分發揮黨支部、工會、團委和婦委會的職能作用,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創建的工作局面。要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文明創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定期通報情況,確保各項創建工作落實到實處、收到實效。
請各部門和相關直屬單位確定1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創建有關工作;務必于5月底前將有關創建資料(通知、文件、信息、照片、登記統計、總結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報送直屬機關黨委。
直屬機關黨委
201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