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殘聯黨組從嚴治黨巡察工作暫行辦法
為深入貫徹從嚴治黨要求,強化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各級黨組織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健全和完善黨內監督體系,加強對省殘聯系統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監督,依據黨章、黨內監督條例、巡視工作條例等黨內法規,結合省殘聯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貫徹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省紀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堅持紀在法前,嚴肅紀律和規矩,聚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及時發現和解決被巡察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中存在的違紀違規問題。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領導,上下聯動。在省殘聯黨組的統一領導和省紀委派駐省民政廳紀檢組的具體指導下,成立省殘聯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巡察工作統一部署、統一安排,實現省殘聯系統巡察工作上下聯動、扎實推進。
(二)聚焦問題,注重實效。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緊扣“六項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緊盯“三大問題”(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緊抓“四個重點”(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崗位、重點問題),堅持標本兼治,使黨員干部守住紀律底線,不觸紀律紅線。
(三)發揚民主,依靠群眾。把群眾路線貫穿巡察工作全過程,充分依靠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的支持和參與,調動和保護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著力增強巡察監督的力度、廣度和深度。
三、對象范圍和重點內容
(一)對象范圍。
1.會機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
2.其他需巡察的對象
(二)重點內容。
1.黨建工作開展情況。是否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是否嚴格遵守黨的“六大紀律”,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是否嚴格落實,黨的組織生活制度是否規范嚴格,“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是否深入開展;廉政約談機制是否建立并嚴格落實;落實省殘聯黨組重大決策、決定和工作部署是否及時到位。
2.落實反腐倡廉工作的情況。專項資金的申請、分配、撥付、管理、使用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問題;是否存在招投標不規范等問題;領導班子成員是否落實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是否存在違反規定兼職取酬等問題。
3.改進作風方面的情況。加強自身作風建設方面的制度是否健全并嚴格執行;是否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防止“四風”問題反彈的措施是否有效;“三公”經費支出是否厲行節約,按要求的比例下降;是否在公務用車、公務接待等方面存在違反規定的問題;是否存在出國境旅游或以各種名義公款旅游問題;是否存在超標使用辦公用房等問題。
4.民主集中制貫徹執行情況。查看領導班子“三重一大”事項民主決策情況,程序是否合規,結果是否公開;查看領導班子團結協作情況;查看選拔任用干部、職稱評定等是否存在不正之風。
5. 其他要求巡察的事項。
四、巡察方式
巡察主要采取聽取匯報、民主測評、抽查個人事項報告、向知情人詢問、走訪調查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和其他明察暗訪等方式。
1.聽取被巡察黨組織的工作匯報和有關部門(單位)的專題匯報;
2.與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干部群眾進行個別談話;
3.受理反映被巡察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等;
4.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情況;
5.向有關知情人詢問情況;
6.調閱、復制有關文件、檔案、會議記錄等資料;
7.召開座談會;
8.列席被巡察黨組織的有關會議;
9.進行民主測評、問卷調查。
五、工作要求
1.巡察準備。開展巡察前,巡察辦應組織培訓,對開展巡視巡察工作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方法、工作紀律提出要求。
2.巡察開展。巡察組進駐被巡察單位后,應當向被巡察黨組織通報巡察任務,按照規定的工作方式和權限開展巡察工作。
3.報告情況。巡察工作結束后,巡察組應當形成巡察報告,如實向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了解的重要情況和問題,并提出處理建議。
4.反饋意見。巡察組應當及時向被巡察黨委(黨支部)書記及其主要負責人分別反饋相關巡察情況,指出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根據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巡察組將巡察的有關情況通報有關領導及其職能部門。
5.整改落實。巡察組負責問題線索的受理、了解、研判、報告工作;巡察辦負責問題線索的備案、移交、協調、督辦、歸檔工作;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可以直接聽取被巡察黨委(黨支部)有關整改情況的匯報。
6.結果應用。巡察結果將作為落實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干部選拔任用、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巡察中發現領導班子或領導干部推動從嚴治黨不力、廉潔自律等方面存在問題的,由黨組書記或分管會領導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責成說明,限期改正;發現涉嫌違紀違法的案件線索,移交紀檢、司法等相關部門處理。
六、組織領導
1.黨組統一領導。省殘聯黨組對巡察工作負主體責任,成立由黨組書記為組長的省殘聯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對全系統巡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黨組書記作為巡察工作第一責任人牽頭抓總,及時聽取巡察工作匯報,研究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各分管會領導落實分管范圍內責任,聽取每批次相關巡察工作匯報。由分管直屬機關黨委的副理事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抽調專門力量。選齊配強巡察力量,從紀檢、人事和財務等部門抽調一些業務精、能力強,堅持原則、公道正派的干部組成巡察小組。巡察小組堅持臨時抽調原則,實行“一次一抽調”;巡察組組長不固定,根據工作任務選配,實行“一次一授權”。凡是涉及到本業務本范圍巡察的,分管會領導要親自參與巡察。
3.認真開展巡察。各巡察組成員要切實強化一盤棋意識,深刻領會開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義,自覺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工作開展到位,認真開展巡察,切實取得實效。
